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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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和新生入学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点击数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反弹,保持风清气正、立德树人的校园氛围,现就做好2021年教师节和新生入学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教育

学院各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等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守纪律底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强化纪律要求,严守廉洁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廉洁意识,严守节日廉洁关,守住行为底线。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高度警惕新生报到期间疫情反弹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杜绝私自将学生家长及无关人员带入校园的情况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广大教师要切实做到: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赠送、收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支付凭证、电子礼券等;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违规组织、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活动,包括以培训、开会等工作为名故意延长时间和绕道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及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到令行禁止。学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节和新生开学期间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5519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