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学校相关学科科研与教学工作,经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各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验动物中心简介
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农科街16号,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类人才实践实训基地内。中心于2017年由东北农业大学批准建设的校级公共服务平台,在2020年建成后,又于2022年进行电增容与室内维修,即将在2022年12月投入使用。实验动物中心使用面积约1300平方米。可为东北农业大学提供科研与教学实验动物与实验用动物包括隔离环境:清洁级、SPF级大鼠、小鼠,SPF鸡;普通环境:豚鼠、家兔、猫、猪、白兔、鸡。以保障东北农业大学各学科等相关实验室、教研室开展科学研究与教学的实验动物的使用。
中心在学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专设“实验动物饲养与使用委员会”(IACUC)负责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的审查与监督,在学校总体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对实验动物设施建设与维护的投入。
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即将启用设施包括A区(普通区)、B区(普通区)、C区(屏障区)、D区(隔离区)等4个部分,面积约1300平方米。主体部分包括SPF级大、小鼠、白兔、鸡等设施和普通级犬、猪等大动物饲养设施,并配备相关的实验室、大动物解剖室和手术室等。其中SPF级大、小鼠、白兔、鸡设施全部采用独立通风笼具系统(IVC)设备与隔离器设备等,合计笼位400余个,主要饲养SPF级与清洁级科研用实验动物。可开展药理学、中毒、生命科学等方面的实验研究。大动物设施采用国家标准建设完成,共计笼位200多个,主要饲养家猪、小型猪、犬等实验动物,服务教学与科研。
实验动物中心公共平台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动管会监督下的主任负责制”管理模式。中心编制工作人员3人,包括行政管理1人,饲养员2人的人员配备,确保了平台的高效运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23年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诚信敬业。
5、应聘岗位涉及设备管理员应具有高压电工证书并具备相关技能优先;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5(含)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1日)。
7、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和工作调整,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有原单位同意其调(流)动的书面意见。
9、招聘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1、东北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小组组成
按照《2023年黑龙江东北农大动物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东北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成立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此次的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动物医学学院全程参与监督。
2、信息发布及报名方式
东北农业大学官网公布《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职工公告》及《2022年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招聘人员计划表》。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应聘实验动物中心各岗位的人员将个人简历及《2023实验动物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邮箱cow_cn@163.com。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委员会与动物医学学院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所需准备材料。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2023年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电子版即可);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各类校级以上获奖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
(3)在职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护照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者中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7)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资格条件审查无异议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4、综合考核
对通过基本资料审核的应聘人员,东北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及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应在一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凡考核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面试与考核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与聘用
(1)经东北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报至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经学校审批核准后在东北农业大学相关网站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上报学院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按东北农业大学员工管理权限,实验动物中心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4)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通过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委员会进行相关考核,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岗位性质及待遇
受聘人员属校内调剂与聘任的按照学校原有职级与技术职称待遇,其余临聘人员按照人事处相关条例等统一管理,工资、福利、津贴及其他待遇以东北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与聘用制人员协商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5190263(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13946031754,15304656959(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报名联系人:冯国峰,电话13946031754,15304656959
电子邮件:cow_cn@163.com
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科街16号
本公告由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负责解释。
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