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动医院发〔2022〕3号
研修间是提供给在读研究生非实验期间阅读文献及专业学习的场所。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规范研修间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依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研修间是科研实验室的延续,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研究生能够有效利用非实验时间开展专业学习和课题设计。
第二条 教研室是研修间管理的负责部门,各教研室实验员是研修间的直接管理者,研究生辅导员及学院学生组织有权检查、督促研究生在研修间的行为。
第三条 研修间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的学生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主体责任。
第四条 学院根据房屋资源实际情况调配研修间,并非所有研究生一定有研修间。
第五条 研修间内不得从事与学习和研究无关的事情,应遵守以下规定:
1.自觉维护研修间整体学习氛围,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
2.自觉维护研修间文明秩序,不得有喧哗、打闹、高声谈论、接打电话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3.自觉维护研修间卫生环境,保持物品整洁,不存放与学习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各种废弃物;
4.自觉注意个人着装行为,不得衣着暴露,喷洒气味浓重的香水,严禁穿拖鞋出入研修间;
5.不得看休闲娱乐视频,不得玩游戏,不得访问与学习无关的网站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6.研修间内不得进行任何实验操作,不得挂放实验白服、存放实验材料、摆放实验仪器设备等实验相关用品;严禁饲养实验动物或宠物;
7.研修间内不得带入气味大的食物,严禁在研修间内进餐;
8.禁止使用一切违禁电器,做到人走断电;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
9.严格遵守教研室规定作息时间,不得在内留宿;
10.其他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六条 研修间管理实行值日制度,按照“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定期通风消毒,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安全等。
第七条 研究生在研修间的行为表现,作为其在读期间的综合考核依据之一。
第八条 研究生违反研修间管理规定,不接受批评教育和改正的,教研室或学院有权随时停止其使用,收回该座位,重新分配。
第九条 研修间学习位置由教研室指定,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使用。
第十条 研究生在研修间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依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