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东农研字[2018]17号)文件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23]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客观严谨、科学选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分批开展、保障重点;坚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坚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坚持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及上报,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学院考核结果的审核及上报。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
三、招生要求
(一)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申请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生源要求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4.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审核盖章同意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5);在职考生还需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以报考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报考条件
所有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时应取得硕士学位,原则上仅接受本学科或者相关、相近学科毕业生的申请。申请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为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能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前置学历或学位背景应与其申请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在申请领域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潜力。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基础。
6.申请者(095200兽医博士除外)外语水平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应届硕士毕业生各学期英语课程考核成绩为70分及以上分数(等级制不低于B级);
(3)雅思成绩达到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170分及以上;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5)若外语水平不符合以上(1)至(4)条件者,则复试考核中外语能力测试得分须在6分及以上(10分满分),否则不予录取。
7.报考095200兽医博士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为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且硕士专业为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微生物学(限与兽医专业相关)、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限抗病育种和产科疾病方向)、畜禽养殖领域的农业硕士(毕业论文内容须与兽医专业相关);
(2)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专业;
(3)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4)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参加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具体包括:新托福成绩不低于6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5分、GRE成绩不低于170分、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②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及以上(需提供海外留学证明)。
四、招生学科、计划及导师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附件1)。其中“骨干计划”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五、申请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网上报名(2024年4月26日17:00—5月6日12:00)
1.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主页-博士网报)
2.填报报考类别:选择“申请考核”。
3.填报报考导师
(1)考生需在第3步“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页面,在“备用信息”栏内仅可填写一名导师(如:张三),不填、多填或报考导师与报考专业对应关系不正确,均视为无效报名信息,取消考核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不能报考目录内姓名为黑色加粗字体的导师。
4.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需网上缴纳150元报名费。
5.每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一种计划类型进行报考。即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及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多个专项计划的情况,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6.网报信息简表打印:网报结束后需打印《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7.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必填);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籍考生必填);
(3)本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在籍考生必填);
(4)硕士学位证原件照片(往届考生必填);
(5)英语等级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必填);
(6)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必填);
(7)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必填);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必填、无固定格式);
(9)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毕业生必填);
(10)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扫描件(必填);
(11)考生可提供的其他证明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选填);
(12)《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必填);
(13)《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必填,附件3);
(14)《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必填,附件4);
(15)已审批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骨干计划”考生必填,附件5);
(16)已签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骨干计划”考生必填,附件6)。
(二)报考资格及材料审核(2024年5月7日-8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院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对申请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须在报名后加入学院联系群,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纸质版或电子版材料。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1)至(16)项申请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学院审核并留存恕不退还。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时,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4.申请人申请材料留学院存档备查。
材料审核具体时间:5月8日上午9:30-11:00
材料审核地点:动医楼202室
(三)复试考核(2024年5月9日-5月11日)
复试考核由学院按学院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所有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均应参加复试考核。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公布的实施办法。
1.考核形式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
2.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五方面,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考核等部分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外语能力考核结合英语能力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1)专业基础知识(权重50%)
采用笔试考试方式,考核申请者对本专业基础和前沿知识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能力等。
笔试科目:
兽医学(报考090601基础兽医学、090602预防兽医学、090603临床兽医学):考试科目共计6门,分别是兽医药理学、兽医病理生理学、兽医微生物学、兽医免疫学、兽医外科学、兽医内科学。
兽医(学科代码095200):考试科目为兽医专业基础和兽医临床综合,其中兽医专业基础包含兽医药理学、兽医病理生理学、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兽医临床综合包含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学、兽医产科学。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思想品德考核(权重5%)
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面试汇报15分,科研成果15分)
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
·学术博士科研成果得分细则(申请考核者请至多提供一项须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代表作,以下所有成果只认定排名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考核者为排名第二作者),外文期刊分区按中科院大类分区)
1)外文论文一区期刊、畜牧兽医学报、中国农业科学、动物营养学报,15分
2)外文论文二区期刊,10分。
3)外文论文三区期刊,5分。
4)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25%以内(除1)项标注的中文期刊外),3分。
·兽医博士科研成果得分细则(申请考核者请至多提供一项须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代表作,以下所有成果只认定排名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考核者为排名第二作者),外文期刊分区按中科院大类分区)
1)外文论文一区期刊、畜牧兽医学报、中国农业科学、动物营养学报,15分
2)外文论文二区期刊,10分。
3)外文论文三区期刊,7分。
4)外文论文四区期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25%以内,5分。
5)发明专利,8分。
6)国家标准(含强制性、推荐性),8分。
7)各类奖项按东北农业大学评奖级别认定(见附件1),A类10分、B类8分、C类7分;若团体获奖,以分值除以人数作为加分值。
8)科研项目与科研获奖,省部级以上,主持10分
(4)外语能力(权重10%)
结合英语能力采取笔试方式,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和专业外语掌握及使用能力。
(5)综合素质(权重5%)
考察申请者前置学历、专业背景语言表达、沟通理解、社交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
以上考核(2)-(5)项内容需要考核者准备5分钟ppt,以汇报形式同时接受专家现场提问来完成。
3.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五部分成绩按各项权重加和,满分100分,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须在复试考核结束后,按学校要求将复试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四)体检
体检工作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学院组织进行。
六、录取原则
我校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按申请者复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导师招生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顺序以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招生目录公布为准。
(一)学术型博士录取原则
1.导师优先顺序
第一顺序>第二顺序
获得支持计划的导师按照支持划数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复试考核成绩进行单独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未被单独录取为支持计划的考生可参与该导师在其他招生顺序中的招生。
2.考生录取顺序
报考导师在同一招生顺序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报考导师不在同一顺序的按照导师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结合导师招生限额和招生学院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录取。
(二)专业型博士录取原则
1.每位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最多不超过2名。
2.考生录取按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直至招满名额为止。其中兽医博士定向就业考生的录取人数当达到招生计划30%时,停止录取,将顺延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
3.考生被拟录取后,当本人报考导师招生满额后,经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后,可以申请转至其他导师名下。如考生双向选择没有导师接收,将被视为放弃,学院进行顺延录取。
(三)“骨干计划”
该专项计划不得挪用。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同等条件下,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信息公示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申请-考核”工作,须主动申报,且相关人员应依规进行回避。
(二)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三)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骨干计划博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二)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影响考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定向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每名考生报名信息只限一条,多条报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及《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东农研字[2018]17号)《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
(五)本方案由动物医学学院负责解释。
十、咨询申诉渠道
动物医学学院办公室电话:0451-55191200
动物医学学院监督电话:0451-55190463
附件1
学生专业竞赛获奖级别分类指导意见
一、学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
序号 |
竞赛名称 |
认定 类别 |
1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A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A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A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B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B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B |
7 |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
B |
8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B |
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B |
10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B |
11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B |
12 |
全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竞赛 |
B |
13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B |
14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C |
15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C |
16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C |
17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C |
18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C |
19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C |
20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C |
21 |
全国职业院校枝能大赛 |
C |
22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C |
23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
C |
24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C |
25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C |
26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C |
27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C |
28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C |
29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C |
30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
C |
31 |
世界技能大赛 |
C |
32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C |
33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C |
34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C |
35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 |
C |
36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C |
37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C |
38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C |
39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C |
40 |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C |
41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C |
42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C |
43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C |
44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C |
45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C |
46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
C |
47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C |
48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C |
49 |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C |
50 |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G技术大赛 |
C |
51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C |
52 |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C |
53 |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
C |
54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
C |
55 |
华为ICT大赛 |
C |
56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C |
57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C |
58 |
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
C |
59 |
全国大学生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相关专业创新创业竞赛 |
C |
60 |
全国大学生农业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创新设计大赛 |
C |
61 |
“雄鹰杯”小动物医师技能大赛 |
C |
62 |
全国农科学子创新创业大赛 |
C |
63 |
全国大学生动物医学专业技能大赛 |
C |
64 |
全国大学生动物科学专业技能大赛 |
C |
65 |
全国大学生国土空间规划技能大赛 |
C |
66 |
全国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大学生实践竞赛 |
C |
67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