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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30 点击数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招生计划

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

招生人数

090601基础兽医学

学术学位

29

090602预防兽医学

学术学位

32

090603临床兽医学

学术学位

42

0906Z1动物药学

学术学位

8

095200兽医

专业学位

70

三、复试形式及管理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

2023年4月2日——4月4日

)复试管理

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总结去年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风险评估和相关应对预案,要防止并杜绝麻痹大意、“经验主义”,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1.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作弊水平。

2.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充分发挥导师和工作人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

6.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准备

(一)招生学科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发布、准确解读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了解,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1)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2)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复试资格线确定

(一)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A区基本要求的各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相同。考生须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生源充足的学科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扩大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150%。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及同分同进原则。

(三)一志愿上线生源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学科,符合国家A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应参加报考专业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数量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科,上线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学科方可接收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线,在报考同一专业普通考生复试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5分,但不得低于国家线。

六、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审核表;

6.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前向研招办备案;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七、复试内容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具体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等三部分,满分100分。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考试形式为笔试

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50分。

(一)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小时;

(二)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

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单独面试。面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对学术型硕士了解其科研成绩,如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活动及获奖等;对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侧重了解考生的应用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

4)大学阶段所获各种奖励:奖学金、技能比赛等

(二)外语口语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及已取得的各类英语等级证书(如四六级通过成绩、雅思、GRE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时,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了解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四)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

八、 复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重复,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照我校当年发布的《2023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等三项成绩加和,复试的外语水平测试合格线为5分、专业课笔试合格线为25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20分。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并结合以往复试录取中出现的种种突发事件,提前组织考生、工作人员及进行模拟演练、熟悉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妥善处理,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

十一、调剂

《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为准。

十二、拟录取

(一)、 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二)、拟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我校按《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时顺延至四位小数,若仍然相同,初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导师招生限额按《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暂行分配办法(修订)》(东农研字[2023]7号)及《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办法》执行。

2、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已被我校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2)所有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及时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并由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4、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5、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体检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信息公开

1、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人员名单、调剂条件及缺额数量。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2、我校将在究生院网站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五、违规处理

1、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招生学院汇报,并依照回避制度,做好相应工作。

2、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3、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其他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