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动物医学学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以师生员工的健康及保护环境工作为中心,积极应对和快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危害人身健康与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
应急处置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包括:教学、科研和学生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固和实验动物废弃物三部分。
第四条组织机构:
组 长:张铁
副组长:赵文和、范宏刚、李巍
组 员: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监督和检查学院各相关部门,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第六条一旦发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感染人或疑似感染人事件,实验操作部门要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对现场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安全撤离。
报告的内容包括:⑴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性质;⑵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⑶污染范围及其染毒征候;⑷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的中毒症状;⑸预采取的措施及现状;⑹应急处理要求;⑺其它与应急处理有关的情况。
第七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内进入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被污染或感染。
第八条进入现扬后,按操作规范进行安全处置,组织医生对受污染的师生员工进行救治,并及时汇报处置情况。
封闭现场,判定污染源的种类与性质、判定污染区的危害范围、消除污染。
第九条学院各实验室和师生员工要有安全意识,一旦发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感染人或疑似感染人事件,要立即向学院报告,正确报告事故发生的位置、楼层及房间,坚决杜绝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学院设立报警电话,电话号码:55190263。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在专业人员正确处置的同时,学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消除恐慌,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