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依据《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动物医学学院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动物医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动物医学学院开展科研、实验期间出现的重大事件的预防、防范和处理程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人员:动物医学学院的所有专兼职教职工、学生、研修人员;适用范围∶动物医学学院;适用时间:动物医学学院开展科研、教学、实验等活动时间。重大事件包括:重大人畜共患病、重大动物疫病、重大人身伤害、重大安全事件以及其他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事件。
三、职责
3.1 动物医学学院依据《动物医学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级别和汇报期限对事件上报东北农业大学或主管部门。
3.2 对重大事件直接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应提出事件处理措施及防范措施,对事件处理结果进行追踪。
3.3 动物医学学院教职员工、学生、研修生及事件当事人有义务在发现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教研室、系主管以及学院主管领导。
四、工作程序
4.1事件预警措施
4.1.1 动物医学学院教职工、学生、研修生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或事件苗头,应立即上报动物医学学院主要负责人,并做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现时间、隐患存在地点、所上报人员。
4.1.2动物医学学院负责人接报告后,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追踪、预防事件的发生,对无法掌控的安全事件立即上报东北农业大学主要职能部门。
4 2 事件处理与报告程序
4.2.1 事件报告及取证: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或重大事件,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按照动物医学学院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展的同时,直接或逐级报告部门主管或动物医学学院负责人;有必要并立即通知保卫处或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4.2.2 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简要经过、事故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2.3 按照《动物医学学院管理办法》内容,动物医学学院负责人将重大事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动物医学学院。
4.2.4 事件调查:动物医学学院组织相关部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件责任者;提出事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及建议:填写《重大事件报告单》上报动物医学学院。
4.2.5 事故处理:根据事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及建议,由事件发生教研室责任人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报动物医学学院。事故处理结果由动物医学学院以通报形式下发各教研室,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4.2.6 事后工作:对事件记录、照片、处理及追踪结果存档,完善动物医学学院内部管理制度。
五、动物医学学院重大事件处理流程
5.1 针对使用实验动物过程中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应用《兽医实验室生物危害材料溢洒处理指南》的操作规程进行现场封锁、诊疗现场终末消毒、实验动物的处置、保管,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协同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5.2针对实验操作中出现重大意外伤害应按照《实验室常见意外伤害处理指南》针对锐器伤、咬伤、踩压伤害应先缓解伤势,然后就近就医,并将事件报告动物医学学院负责人。
5.3针对发生消防安全、建筑物危害应及早预案,一旦发生后危害应按《消防应急指南》相关规定处理,并马上上报动物医学学院责任人,动物医学学院所有教职工、学生、研修生有责任与义务告知安全隐患。
5.4针对发生重大各种纠纷涉及到人身伤害的应马上报警或上报东北农业大学保卫处,动物医院负责人,受到人身威胁的应报警备案。
5.5 针对发生重大事件有媒体介入采访调查时动物医学学院任何人不可在对媒体发表代表动物医学学院的意见,应马上上报动物医学学院负责人,并及时与学校宣传部联系处理与媒体沟通的事宜。
5.6针对动物医学学院教职工、学生、研修生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上报动物医学学院负责人,沟通学校保卫处,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动物医学学院重大事件报告单》
动物医学学院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