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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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10 点击数量: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实验室内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三、实验室内贵重、精密、稀缺仪器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和保养。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四、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易制毒物品要按有关规定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任意乱放。

五、须重点做到如下方面:

(1)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2)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3)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六、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食宿、严禁存放个人钱物。

七、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八、实验室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本实验室安全工作。

九、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水、电、气、门窗等的安全检查,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本制度建设管理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